欢迎访问沈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市供销社关于《沈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解读
来源:党群工作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9-13

一、修订依据和过程

随着沈阳供销集团公司的组建,进一步理顺社企关系,提高市社党组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方面决策的科学化、高效化,结合实际,对市社“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行认真梳理,最终重大事项决策修订调整4项,重要干部任免删除1项,重要项目安排删除3项,修订调整2项,大额资金使用修订调整3项。

二、主要修订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修订调整4项:一是将原有第2条修订调整为市供销社发展规划、重大部署、重大改革等事项;二是将原有的第5条修订调整为重要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订和废止;三是将原有的第6条修订调整为市供销社机关年度预算制定和调整、决算报告审批;四是将原有的第7条修订调整为社有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改制、上市,设立或撤并独资、控股、参股企业,重要固定资产处置、重大股权转让、发行企业债券等。

(二)重要干部任免。删除1项,将原有第3条删除。

(三)重要项目安排。删除3项,修订调整2项:一是将原有的第2条、第4条、第5条删除;二是将原有的第1条、第3条分别修订调整为重大工程项目50万元(含)以上和进行重大投资500万元(含)以上。主要考虑供销集团对项目、和投资的统筹规划研究。

(四)大额资金使用修订调整3项:将原有的第1条、第2条、第3条分别修订调整为市供销社机关单项支出10万元(含)以上的资金使用;社有企业非经营性支出50万元(含)以上的资金使用;银行贷款500万元(含)以上额度的大额资金使用事项。主要考虑发挥供销集团领导决策和财务监管作用。


文件链接:市供销社关于印发《沈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