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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供销社关于开展村级供销社(电商村)建设常态化包保督导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市供销社关于开展村级供销社(电商村)建设常态化包保督导工作的通知》(沈供发〔2021〕3号)于2021年3月3日印发,用于指导沈阳市供销社村级供销社(电商村)建设包保督导工作。
一、形成过程
《市供销社关于开展村级供销社(电商村)建设常态化包保督导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沈阳市推进村级供销社建设指导意见》和《市供销社关于印发<沈阳市供销社2020年推进电商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广泛征求市社各处室意见的基础上,由合作指导处和农产品现代流通处共同起草,以市社文件形式印发给各区、县(市)供销社,各相关企业和机关各处室。
二、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4个方面,涉及市及各区、县(市)供销社,以及市社下属相关企业,从领导机构、责任分工、督导内容等方面对村级供销社(电商村)建设常态化包保督导工作做出了相应部署,明确了责任分工。
三、具体要求
《通知》就村级供销社(电商村)建设常态化包保督导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市社全体机关干部要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一切从实际出发,走村入户、真正包保、抓实督导,进而推动村级供销社(电商村)发展,真正让广大农民持续受益。二是强化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各成员要靠前指挥,主动作为,切实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指导督导,各部门、具体包保人员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做好督促指导、协调联络等工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建管并重,确保村级供销社(电商村)建设运营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坚决防止出现建而不用、用而不实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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