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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沈阳市供销社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的通知
来源:理事会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5-12

关于印发《沈阳市供销社党政主要负责人

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

职责清单》的通知

  

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各控股企业,机关各处室:

现将《沈阳市供销社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沈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5月11日


沈阳市供销社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委、市委依法治市委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工作要求,结合沈阳市供销社实际,制定《沈阳市供销社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如下。

一、严格遵循基本原则,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三)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四)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五)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六)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严抓责任落实,坚决做到以上率下

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做到:

(一)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

责,推动沈阳市供销社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深入推进沈阳市“八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进一步压紧压实普法责任,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推进全民守法;

(三)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四)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沈阳市供销社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严格对标对表,确保实现高质量推进

(一)推动沈阳市供销社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落实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1.组织制定并落实本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2.组织党组会议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3.支持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制度。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每年3月1日前,应当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要通过市供销社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5.严格按照《沈阳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调整和管理。

6.推动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到规定要求,及时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和违背中央精神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定期清理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公布清理结果。

7.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决策、推进依法执政中的重要作用。探索完善符合党组工作特点的法律顾问工作模式,促进法律顾问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8.督促相关处室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创新公开方式,完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性事件信息发布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等制度,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

(三)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供销社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9.推动落实本系统工作规则,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

10.推动健全完善沈阳市供销社内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健全完善行政监督、审计监督制度,提高监督的效率和效果。

(四)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等相关制度。

11.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12.推动贯彻落实《辽宁省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关于加强沈阳市府院联动实施意见》《沈阳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实施细则》,规范行政机关依法出庭

应诉工作,强化应诉能力培训。

13.支持依法及时全面履行以行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民事、行政案件生效裁判。

(五)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14.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会议。

15.支持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通过集中培训、法治讲座、网上学法等多种形式,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

16.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积极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宣传工作。

17.组织安排法律顾问参与系统企业涉法涉诉案件的案情分析、法院开庭等活动,及时跟踪、指导系统企业纠纷、诉讼进展情况,依法维护系统企业合法权益。

18.提高内部审计监督效能,提升内部审计管理水平。明确工作重点,扎实开展年度审计工作,对直属企(事)业单位、控股企业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开展年度审计工作。开展社有企业“三重一大”监督检查,指导和督促企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四、严明纪律要求,强化工作保障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履行推进沈阳市供销社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正确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保证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要求得到切实贯彻。

(三)市供销社机关和系统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承担分管领域法治建设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推进,协助沈阳市供销社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分管领域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落地,依法依规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实际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依照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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