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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供销社发布通知 要求全系统全力做好2025年春耕农资供应工作
来源:经济发展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2-18

2月17日,沈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发布《关于全力做好 2025年春耕农资供应工作的通知》(沈供办发〔2025〕3号),要求全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供销总社、辽宁省供销社和沈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农资保供稳价工作的决策部署,更好发挥供销合作社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全力做好春耕农资供应工作,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通知》指出,各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70周年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李强总理批示和刘国中副总理在纪念会上的讲话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农资保供工作部署要求,聚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切实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扎实做好春耕农资保供稳价工作。各区县(市)供销社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健全完善农资保供稳价机制,坚持在做好农资供应主责主业上持续发力,不断推动系统农资供应工作高质量发展。

《通知》要求,系统农资企业要深入基层调研,认真分析研判春耕农业生产形势,建立应急保供工作机制,加快化肥、农药等农资货源采购、储备进度,稳定农资供货渠道,抓好农资跨区域调剂调运,积极与农户和各类经营主体对接,做好需求端供应服务,保障农资货源充足、下摆到位。市供销社要及时发布“全市供销合作社农资保供重点企业名单”,让农民及时用上放心农资。各区县(市)供销社要强化农资应急保供能力,设立农资价格监测点,推动县属企业与省、市企业开展应急保供合作,利用省、市农资上游渠道资源,做好应对调度,全力保障县域农资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通知》强调,各单位要持续开展“绿色农资”升级行动,加大绿色产品供应力度,推动农业示范田建设,推广有机肥、水溶肥等高效新型肥料和高效、低毒环保型农药,组织开展送产品、送技术、送服务等供销农资下乡活动,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系统农资企业要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发挥为农服务中心、科技小院等服务网点贴近农民优势,为农民提供土地托管、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积极构建“供销农资+农技服务”的农化服务体系。法库县供销社要做好全国“绿色农资”升级行动试点县的全面总结工作。新民市、康平县供销社要稳步推进市级试点工作。

《通知》要求,各区县(市)供销社要推动农资企业开展跨区域、跨层级联合合作,因地制宜优化资源配置,盘活县域农资经营服务设施,稳步推进恢复(新建)县域农资企业,加快县域农资配送中心和基层网点建设布局,积极构建县域农资供应服务“一张网”。市属农资企业要下沉销售渠道,积极开发符合本地需求的“供销专版”农资产品,加强与县级农资企业和基层社等业务合作,推进市县农资经营网络融合发展,积极运用“互联网+”、电话订购预约等方式,不断提升终端网络覆盖面,着力打通农资供应“最后一公里”,加快推进农资“进村入户”。

《通知》要求,系统农资企业和基层经营网点要严守质量和价格两条底线,认真落实“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度,带头保数量、保质量、稳价格。各区县(市)供销社要逐步推动基层农资经营门店标准化建设,组织对所属企业和农资经营网点开展检查,积极配合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做好农资打假、监督检查等工作,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经由供销社渠道流入市场,切实维护农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