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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理事会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供销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决策部署,落实沈阳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强化工作落实,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报纸、电视以及新闻发布会等媒体、渠道,扎实做好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政务公开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市供销社门户网站设立“政务公开”专栏,下设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财政预决算、人事任免等13个栏目。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411条,公布市供销社及所属11个处室主要职责,及时发布《沈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合作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等6个本领域文件及其解读。抓好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建设,全年公开信息228条,订阅人数同比增长3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法依规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畅通当面、信函、传真、电子邮箱等申请渠道,2023年,市供销社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制定《市供销社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完善《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相关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公开、审查,先审查、后发布”原则,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新闻处的指导和帮助下,对网站栏目、版块及内容进行完善,目前网站开设专题专栏9个,其中“政务公开专栏”下设政策解读等13个栏目,确保发布各类政务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广大人民群众能够通过网站及时获取信息。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开展门户网站安全检测评估1次,建立安全检测预警机制,明确专人负责网站安全维护。市供销社理事会办公室安排专人做好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和维护,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不存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相关文件和工作信息的公开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整合网站栏目及信息,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功能体系,及时回复民众关切问题,提升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沈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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