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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供〔2021〕1号市供销社关于加强农村供销电商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建议(第0787号)的答复
王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供销电商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成为全面乡村振兴新动能的建议
市供销社针对制约我市农村电商发展的主要瓶颈,进一步建优建强供销农村电商服务体系。一是构建“市、县、乡(村)”三级电商运营体系,实施全链条服务。在市级层面,自主研发了综合性农村电商服务平台——“京户通”沈阳市城乡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推出惠农政策、滞销求助、农技学堂、金融信贷、电商培训、专家智库、特产孵化、线上医疗、乡村旅游等业务功能,可满足广大农民和涉农企业的多元需求。在区县(市)层面,以法库县为试点,建成了全市第一家县域电商运营服务服务中心,为电商村提供初级农产品商品化转化、包装分拣、快递统仓等系统化服务。目前,法库县、新民市电商运营中心已基本投入使用,辽中区、康平运营中心正在选址。在乡(村)层面,建成供销电商村40个,由沈阳新供销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控股、村集体参股为其创建村级电商企业,开展产品开发、电商服务、为农综合服务等核心业务。截至6月底,市社共帮助各电商村及涉农企业开办电商平台店铺225个,孵化地域品牌农产品10余个,促进累计交易额8800多万元。二是开发整合各类线上平台资源,做强电商销售端。在自主开发“乡村供销社”、“城区供销社”等线上销售小程序的基础上,积极在“辽事通”APP开通“供销快线”特产直供专区,开办“京东沈阳馆”和拼多多特产专营店,对接十荟团、地利生鲜等电商平台和连锁商超,为多家平台提供供应链支撑。目前,我们通过整合分拣中心和供销云链资源,日均配送量可达7万余单。三是大力实施供销品牌创建行动,提升沈阳农产品竞争力。注册了“秋实惠语”和“盛京秋实”商标,已推出玉米面条、牛肉酱、辣椒料、酸菜、泡菜等30余种高品质农副产品。聘请辽篮总教练杨鸣担任“供销惠农公益大使”,拍摄系列公益宣传片,重点推介“沈阳大米”等区域公共品牌。开通“乡村供销社”抖音号,推广原创视频49个,播放量达到1000万以上。四是开展行之有效的电商培训,壮大电商人才队伍。由市社下属的新供销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组建7个工作组,深入农户开展面对面培训,累计培训农民430余人。
二、关于加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物流体系建设,夯实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基础的建议
市供销社加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和物流体系建设,重点抓实三项举措。一方面,加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在沈阳地利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后熟水果气熏中心,填补了市场空白;改造冷库5000平,增加市场囤吐量;构建1万的采购、物流、快递、仓储分拣“同城网格”综合性服务中心,提高线上销售配送效率。在法库县红沙地村、丁家房村分别建设了可移动可储存50吨农产品冷链物流中转库,扩大了可移动冷藏设施覆盖范围。另一方面,积极发展共同配送。与市邮政局合作,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邮供合作推进“快递进村”工作的通知》,以新民市、法库县部分行政村为示范点,逐步实现“村村通快递”、电商综合服务全覆盖。以法库新供销数字电商产业园为依托,建设供销物流集散中心,有效降低农村电商物流成本,跨省物流五斤内每单运费仅为2.5元。开发新供销物流管理系统,推出新供销物流司机助手,培育网络货运物流企业,解决农村“毛细血管”物流痛点问题。
三、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电商制度建设,加强监管执法工作力度的建议
2019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施行,其中第68条提到“国家促进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互联网技术应用,鼓励各类社会资源加强合作,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2014年出台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把互联网经营活动纳入了监管范围,并针对农产品保质期短等特殊属性将其列为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沈阳市政府办公厅也于2014年出台了《沈阳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强化农村和农产品电子商务应用,从实现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畅通及冷链物流配送等方面给予补贴。未来,我们将围绕承办好您的建议,在全市涉农区县普遍建立县域电商运营中心,持续加强供销冷链存储和运输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建优建强供销农村电商服务体系,着力解决因农产品保质期短、品级划分标准不完善、维权难等突出问题,促进电商村良性发展。
感谢您对市供销社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农产品现代流通处
联 系 人:王珏
联系电话:88328953
沈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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