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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供〔2020〕4号关于加快构建以供销社为主导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供销社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的建议(第0203号)的答复
王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构建以供销社为主导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供销社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的建议》收悉,市供销社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推进会议部署,积极联系相关协办单位,落实办理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围绕农村经营服务新需求,构建农资供应、农副产品购销、农产品加工一体化经营服务体系,暨服务于上游生产,由助力下游销售,为农户提供多样化服务”的建议
市供销社作为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多年来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供销社从承担职能入手,积极将自身打造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动力量,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做了以下两方面工作:
1.拓阵地,延伸服务触角。为了满足农村经营服务新需求,构筑农村“三变”改革有效载体,打造为农服务综合平台、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按照《2020年沈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市供销社扎实推进村级供销社建设,采取以供销社为主体,广泛吸纳村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龙头企业、农户等入社的“1+N”组建模式,植入农村电商服务,创建农产品品牌,打造线下供应链;实施以“代耕代种代收”为核心的全程托管和环节托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生态养生、乡村旅游、研学体验等农村新兴产业;开展日用品流通、金融保险、物流快递等农村综合服务。进一步扩充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档次,将服务触角延伸至最后“一百米”。到2020年底,以“六有”(有授权、人员、场所、职能、制度和标识)为标准建成农民满意、政府放心的村级供销社100家。
2.建平台,密织服务网络。为了深入推动城区县域协同发展,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深化农村和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工作目标,沈阳市供销社按照“企业主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股权合作”的原则,以农村电子商务项目建设为抓手,以沈阳供销惠农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为承载主体,以沈阳供销快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依托平台聚焦特色农业,开拓农产品市场,积极探索符合沈阳农村特点、具有供销社特色的电子商务发展路径,以线上带动线下,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打造全市农村电子商务一张网。通过电子商务、农业大数据等互联网信息技术,对鲜活农产品购销、加工、流通,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等传统业态进行整合提升。2020年底前,建成符合沈阳农村区域特点、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村级供销电商服务站不少于40个,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电商服务网络体系,实现“农产品进城”“农资等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渠道。
二、关于“加大农业生产托管、半托管、承包租赁等服务,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加大对中小农户的服务”的建议
1.培育多元化托管服务主体。依托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企业、基层社、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托管服务组织、开放办社企业等主体,围绕当地农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向中小农户提供农资供应、测土配方、统防统治、农技推广、在线诊断等一条龙服务,使部分组织由“卖产品”向“卖服务”转变。既助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又促进农户增产增收。2019年,市供销社依托沈阳市大光农业服务中心开展 “供销惠农 双减双增”试验示范项目,通过减少生产过程中肥料农药的使用量,科学合理用药施肥,助力农民增产增收,目前,项目取得成果显著。
2.推广多种托管服务方式。依托各类托管服务组织开展单环节、多环节、关键环节托管以及全程托管服务。大力发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由与供销合作社联系紧密的托管服务组织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小农户等各类经营主体提供耕、种、管、收、加、储、销等农业生产环节或全程托管服务。2020年,全系统将实现土地托管(流转)服务面积18万亩以上。
3.延伸托管服务链条。加快推动农产品一体化服务经营体系建设,以村级供销社、电商村为媒介,推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与农产品加工企业、电商平台、商超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开展合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中小农户提供产后加工、包装、仓储、物流、销售等环节服务。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小农户共同组建产业化联合体,促进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组织社有企业和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创建特色农产品品牌,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带动小农户获得更多流通环节的增值收益。
三、关于“在项目和资金方面对供销社给予支持,包括一些政府推广项目应积极支持供销社参与”的建议
市供销社领导高度重视,积极联系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两家单位。近年来,市农业农村局在制定惠农政策、组织项目实施方面积极支持供销社发展壮大,在引导适度规模经营、推进三产融合发展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项目建设中,对符合政策的供销社创办的合作社给予一定的支持。2019年,市财政资金支持市供销社开展农民经纪人培训、电商主体培育以及流通服务组织参展等,2020年市财政将继续支持市供销社发展。(两家单位具体协办意见附后)。同时,市供销社将结合自身职能和相关要求,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增强自身服务带动能力,全力助推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市供销社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合作指导处
联 系 人:边一宁
联系电话:88559943
沈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年5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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