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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供〔2020〕5号关于因势利导发挥现有资源优势推动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的建议(第0630号)的答复
来源:理事会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6-09

霍达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因势利导发挥现有资源优势推动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的建议》收悉,市供销社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推进会议部署,积极联系相关协办单位,落实办理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府对市供销社在服务‘三农’中不可替代的作用给予充分重视,从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的成长和发展的角度,有针对性的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和项目倾斜”的建议

近年来,市供销社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创新体制机制,强化为农服务功能。

作为为农服务“国家队”,供销社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挥为农服务生力军和综合平台作用,不断满足广大农民和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的多样化需求,依托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社有企业、服务公司等载体,推广土地托管服务模式,推动农业规模化发展,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2019年,全系统实现土地托管(流转)服务面积16万余亩。

202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组建100个村级供销社”的工作任务,市供销社统筹谋划,有序推进,在缺少专项资金的条件下,积极探索以供销社为主体,广泛吸纳村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龙头企业、农户等入社的村级基层社建设,采取“1+N”模式,拓展传统经营服务范围,提升综合服务能力。着力推进以“代耕代种代收”为核心的全程托管和环节托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结合产业发展,推动农村电商服务,创建农产品品牌,打造线下供应链;发展生态养生、乡村旅游、养老幼教、研学体验等农村新兴产业;开展日用品流通、农资、金融保险、物流快递、中介家政、教育培训、农技推广、法律咨询、人才招聘、便民缴费等农村综合服务。依托村级供销社建设,不断提高以土地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质量和效益。2020年,全系统将实现土地托管(流转)服务面积18万亩以上。

在项目扶持和资金方面,市供销社及时与市农业农村局进行了沟通:多年来,市农业农村局一直支持供销社的发展,出台了相关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了扶持和鼓励,但村级供销社作为一种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并没有专项政策和资金扶持,市供销社将继续积极争取相关政策和资金,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关于“市财政在农业社会化服务方面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的建议

市供销社领导高度重视代表提出的建议,与财政局多次进行沟通,通过联系了解到,2020年市财政将继续支持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共安排资金用于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补助项目、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补助项目等,市供销社将积极争取相关项目、资金,继续争取列支专项资金,全力推动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现将两家协办单位意见附后。

感谢您对市供销社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合作指导处

联 系 人:边一宁

联系电话:88559943

 沈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