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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设机构职能
来源:组织人事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0-31

理事会办公室(营商环境建设处):负责文电、会议、信息、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系统营商环境建设、法制建设工作;负责系统防灾减灾以及安全生产工作。

经济发展处:负责系统综合改革和经济发展规划;负责对系统化肥、农药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经营、储备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系统农资流通、再生资源网络体系建设;组织指导系统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行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系统内京沈合作工作。

合作指导处:负责拟订全市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民经纪人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系统基层社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等工作,负责系统科技推广、定点帮扶等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系统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参与指导系统内企业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土地托管等工作。牵头负责上级供销合作社年度综合业绩考核工作。

农产品现代流通处:参与拟订全市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市供销社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系统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现代物流中心、农产品供给基地、冷链设施和生鲜超市、深加工及仓储设施等农产品市场网络建设;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产地集配中心建设;负责推进系统合资合作、开放办社。

信息化规划发展处(合作金融处):负责拟订系统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和合作金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行业信息及网络管理等工作;落实电子商务网上交易规范,负责数字供销、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发展涉农普惠金融服务,组织指导系统农业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农业互助合作保险等工作;负责设立和运营系统改革发展基金。

社有资产运营管理处:负责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行使社有企业出资人职责,负责社有资产监督、运营管理工作;负责社有企业绩效考核。

财务处:指导系统财务会计工作,负责系统会计报表、会计监督、财务分析、会计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编制执行机关财政经费预算和决算。

社有企业服务处:负责系统社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和协调处理工作;统筹推进社有企业改革过渡期管理;负责信访工作。

组织人事处: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和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工资管理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政府绩效考核工作。

监事会办公室(内部审计处):负责社有企业内部审计监管工作;负责监事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区、县(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工作。

党群工作处:负责机关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文化建设、统战等党务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