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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市供销社深化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4年市供销社深化综合改革
重点工作任务书》的通知
各区、县(市)供销社,机关各处室:
现将《2023年市供销社深化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沈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5月13日
2024年市供销社深化综合改革
重点工作任务书
为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推动综合改革取得更多实质性突破,实现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根据省供销社关于2024年深化综合改革工作方案和沈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八届二次理事会议工作部署,现制订2024年深化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
一、实施“组织体系强化工程”
1.推动基层社质量提升。落实总社“千县千社质量提升行动”,筑牢服务根基,加快分类改造建设基层社。把开展农资供应、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流通、日用品销售、再生资源回收等主营业务与基层社改造建设结合起来,拓宽基层社服务功能。(合作指导处、经济发展处、农产品现代流通处、社有资产运营管理处、各区县供销社)
2.加强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通过供应链合作、品牌合作、订单合作等方式,加强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联合打造优质农产品基地、开展农产品加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合作指导处、农产品现代流通处、各区县供销社、沈阳新供销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3.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坚持双线运行机制,健全完善市县两级供销社理事会、监事会机构和相关制度,推动各区县(市)供销社按期召开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各区县供销社)
二、实施“为农服务体系提质工程”
1.全力保障农资供应。统筹协调全市化肥应急保供任务,确保春耕期间农资供应充足、价格稳定。推动“绿色农资”试点升级、提质、扩面,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继续探索种肥药一体化经营,争取承担省级化肥储备任务。推进市级农资集采集配工作。在各区县建设符合《沈阳市供销系统农资经营门店服务管理基本规范》的“农资标准店”,打造供销诚信农资网络。新建县级农资企业,成立农资保供联盟,新建、改造县域农资配送中心(为农服务中心),积极推动合合通平台“农资商城”上线运营。(经济发展处、各区县供销社、沈阳金秋实农资有限公司)
2.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提质扩面。聚焦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指导基层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土地托管服务和不同环节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合作指导处、各区县供销社)
3.拓展助农金融服务领域。协调金融机构并发挥社有企业作用,继续探索供应链金融,为系统单位、项目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金融支持。引导供销合作发展基金向基层建设倾斜,打造示范发展样板。(合作金融处、各区县供销社)
三、实施“流通体系畅链工程”
1.优化农产品市场布局。加强沈阳地利等一批系统农批市场和区域农贸市场建设,完善交易服务功能,提高仓储物流能力,健全配套服务设施,提升产地流通服务水平。健全价格形成机制,强化信息服务能力。探索发展冷链物流。积极参与市场保供稳价。推进冷链共建共享和资源整合,发展“为我所用”的冷链物流,适时探索建设冷链物流项目,补齐产业链短板。(农产品现代流通处、合作指导处、各区县供销社)
2.完善供销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功能。开展供销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提升行动。要在完善农产品流通网络的基础上,增强农资、日用品下乡“一点多能”的综合服务功能,探索建设“集采集配+基层网点”的日用品下行网络。(农产品现代流通处、合作指导处、各区县供销社)
3.持续打造农产品品牌。加大“盛京印象伴手礼”、“盛京厚稻”、“供销社的牛”和“金秋实鸡蛋”等公用品牌和自主品牌培育力度。引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建品牌,推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助力做好“土特产”文章。(农产品现代流通处、沈阳新供销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沈阳金秋实牧业有限公司)
四、实施“数字供销赋能工程”
1.加快建设数字供销综合服务平台。开展“合合通”平台效能提升行动,组建专业化运营团队,推行菜单式综合农业服务。推动“合合通”平台与省社“数字供销”新平台对接,助力全省农产品大流通。(农产品现代流通处、沈阳新供销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强化“数字监管”。优化大数据治理监督功能,加强应用推广,对社有企业“三会一层”、“三重一大”、资产租赁,实施精细化管理,提升治理监督体系“数字化”水平。(监事会办公室、社有资产运营管理处)
3.促进沈阳现代化都市圈数字供销发展。推动“沈阳数字供销”模式向都市圈地区拓展,促进都市圈地区农产品流通平台共享、产业共链,带动都市圈地区农村流通现代化,打造辽宁乃至全国的“数字供销”样板。(农产品现代流通处、合作指导处、各区县供销社、沈阳新供销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五、深化社有企业改革
1.优化市本级社有资本布局。制定各业务板块整合重组方案,推进社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积极推动传统业务企业转型升级,延伸服务链条,加强品牌建设;改组“社有资产托管中心”,提高资产收益,降低管理成本,推动优良资产向培育龙头企业发展倾斜。指导沈阳供销集团推动下属农产品流通板块龙头企业联合基层社建设县域为农供销服务中心,为农民提供农资、土地托管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社有资产运营管理处)
2.完善现代企业治理。制定《沈阳市供销社授权清单》,指导社有企业围绕“劳动、人事、分配”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制定修订社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实行分类考核,提升绩效考核的科学性;选定试点企业实行经理层全员目标考核,建立以业绩为导向,薪酬“能增能减”的分配机制。推动社有企业制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配齐配强“三会一层”人员;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强化社有企业内控机制建设。(社有资产运营管理处)
3.增强风险防控能力。持续推进“三降两清一扭”专项行动,加大力度处置“僵尸企业”和涉法涉诉涉纠纷问题。(社有资产运营管理处、财务处)
4.完善现代企业治理。继续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强化企业内控管理,开展社有企业合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和经营型企业年度审计,推动企业固本强基、提质增效。(社有资产运营管理处、监事会办公室)
5.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实施供销合作社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专项行动,建设规范化回收中转站。(经济发展处、沈阳秋实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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