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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沈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 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沈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市)供销社,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企(事)业单位、控股企业:
《沈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工作要点》经理事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沈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2月21日
沈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也是市供销社的“改革突破年”。做好全市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密围绕沈阳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在辽宁打造新时代“六地”中当好排头兵的目标,深入推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及“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实施“四项工程”,开展“一项行动”,实现“五个突破”,在沈阳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中再立新功。
2024年主要工作目标:全系统销售额、农产品市场交易额、消费品零售额等主要经济指标与沈阳市国民经济主要指标保持基本一致;社有企业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10%;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5%。继续保持全国供销社系统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综合业绩考核“第一集团”,继续保持全省供销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第一名。
一、实施“组织体系强化工程”,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在壮大县域商业流通上实现新突破
1.提升基层社发展质量。落实总社“千县千社质量提升行动”,以建设示范基层社为重点,以项目引领带动基层社高质量发展。引导资源下沉、业务下沉、团队下沉,把发展农资销售、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流通、电子商务等业务,与基层社改造建设结合起来,重点恢复基层社自营,再建设一批示范社、恢复一批自主经营社、改造一批薄弱社。(合作指导处、经济发展处、农产品现代流通处、社有资产运营管理处、各区县供销社)
2.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供应链合作、品牌合作、订单合作等方式,加强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联合打造优质农产品基地、开展农产品加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积极打造省级以上示范社,优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合作指导处、农产品现代流通处、各区县供销社、沈阳新供销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3.完善联合社治理结构。坚持双线运行机制,健全完善市县两级供销社理事会、监事会机构和相关制度,履行好行业管理、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等职能。建立完善成员社对联合社工作评价机制,修订完善《市供销社关于成员社对联合社工作评价暂行办法》,指导各县级供销社制定县级供销社关于成员社对联合社工作评价暂行办法。(理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各区县供销社)
4.加强开放办社。要加大开放办社力度,吸纳具有影响力和良好成长性的农资、农产品流通、仓储物流、电子商务、再生资源等社会企业进入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供销社在重要涉农领域的动员力和影响力。(合作指导处、经济发展处、农产品现代流通处、各区县供销社)
二、实施“为农服务体系提质工程”,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在为农服务综合能力提升上实现新突破
5.全力保障农资供应。统筹协调全市化肥应急保供任务,确保春耕期间农资供应充足、价格稳定。推动“绿色农资”试点升级、提质、扩面,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继续探索种肥药一体化经营。开展供销“农资示范店”建设,打造供销诚信农资网络。(经济发展处、各区县供销社、沈阳金秋实农资有限公司)
6.提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指导基层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土地托管服务和不同环节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探索依托“合合通”平台,推动各类土地托管服务主体资源共享,培育规模服务优势。探索成立社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公司,发展供销社自有农产品生产基地。(合作指导处、各区县供销社、沈阳新供销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7.创新为农服务载体。围绕农业全产业链生产经营服务,通过现有为农服务中心改造提升、盘活基层社存量资产新建、用好社会资源合作共建等方式,建设综合性、专业化、平台型的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合作指导处、经济发展处、农产品现代流通处、各区县供销社)
8.拓展助农金融服务领域。协调金融机构并发挥社有企业作用,继续探索供应链金融,为系统单位、项目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金融支持。引导供销合作发展基金向基层社建设倾斜,打造示范发展样板。(合作金融处、合作指导处、各区县供销社)
三、实施“流通体系畅链工程”,建优现代流通网络,在农产品流通全产业链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9.完善供销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功能。开展供销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提升行动。要在完善农产品流通网络的基础上,增强农资、日用品下乡“一点多能”的综合服务功能,探索建设“集采集配+基层网点”的日用品下行网络。(农产品现代流通处、合作指导处、各区县供销社)
10.探索发展冷链物流。加强沈阳地利等一批系统农批市场和区域农贸市场建设,提升服务功能,积极参与市场保供稳价。推进冷链共建共享和资源整合,发展“为我所用”的冷链物流,适时探索建设冷链物流项目,补齐产业链短板。(农产品现代流通处、各区县供销社)
11.培育流通主体。积极推进农产品流通企业跨层级跨区域联合,做强农产品加工。建好沈阳现代化都市圈特产馆和社区供销社,发展“麻溜买菜”社区团购点,在全市布局稳价惠民的供销农产品流通终端。(农产品现代流通处、沈阳新供销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2.创新流通业态。大力发展直供直销、即时配送、直播带货、预制菜等新业态,提升流通服务水平。常态化开展产销对接活动,举办第二届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名优特农副产品展销会,策划开展“沈阳供销大集”系列活动,促进城市消费和地产农产品流通。(农产品现代流通处、合作指导处)
13.持续打造农产品品牌。加大“盛京印象伴手礼”、“盛京厚稻”、“供销社的牛”和“金秋实鸡蛋”等公用品牌和自主品牌培育力度。引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建品牌,推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助力做好“土特产”文章。(农产品现代流通处、合作指导处、各区县供销社)
四、实施“数字供销赋能工程”,建强“数字供销”,在发展系统共建共享格局上实现新突破
14.提升“数字服务”。组建专业化团队运营“合合通”平台,集成农资农技、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冷链物流、产销对接、合作金融等“一站式”服务。继续拓展平台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营模式,对接各大社区团购网点和社区供销社,丰富平台应用场景。(农产品现代流通处、沈阳新供销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5.推动“数据共享”。制定“合合通”平台使用管理办法,带动开放办社企业、供应链企业入驻平台,共享数据资源。指导系统企业和基层社与“合合通”平台对接,促进信息共享、供需匹配。将使用“合合通”平台列入对区县供销社的综合业绩考核。推动“沈阳数字供销”模式向都市圈地区拓展,促进都市圈地区农产品流通平台共享、产业共链。(农产品现代流通处、合作指导处、各区县供销社、沈阳新供销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6.强化“数字监管”。加强沈阳市供销社大数据治理监督平台监督功能应用,对社有企业“三会一层”、投资、资产,实施可视化研判和精细化管理,提升治理监督体系“数字化”水平。(监事会办公室、社有资产运营管理处)
17.推进供销电商体系健康可持续发展。升级完善5个县域电商产业园,健全电商配套服务,带动当地创业孵化、品牌建设、物流集散,促进乡村产业发展。持续完善“麻溜买菜”“麻溜优选”和沈阳市农产品采购平台,优化选品,搭建生产基地直供配送体系。(农产品现代流通处、沈阳新供销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五、实施“社企改革突破行动”,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在业务转型升级上实现新突破
18.优化市本级社有资本布局。围绕增强核心竞争力和为农服务能力,推进农资销售、再生资源、农副产品流通、奶牛养殖、资产运营等业务板块整合重组。积极培育经营新业态,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改组建立资产托管中心,负责管理租赁房产、低效无效资产及人员。(社有资产运营管理处)
19.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农资销售企业要打造“种、肥、药”一体化服务体系,将服务链条延伸到农业生产全过程。农副产品流通企业要加强连锁经营体系和物流配送能力建设,推动建立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再生资源企业要巩固现有市场份额,拓宽报废电力设施、固定资产回收、城乡垃圾处理、新能源汽车拆解等业务范围,探索“两网融合”项目,参与农村环境整治。秋实牧业公司要继续拓展奶制品深加工,拓宽销售渠道。(相关社有企业)
20.完善现代企业治理。加强供销集团董事会建设,建立相关决策专门委员会,提升科学决策水平。继续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健全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强化企业内控管理,开展社有企业合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和经营型企业年度审计,推动企业固本强基、提质增效。(社有资产运营管理处、监事会办公室)
21.增强风险防控能力。持续推进“三降两清一扭”专项行动,加大力度处置“僵尸企业”和涉法涉诉涉纠纷问题。(社有资产运营管理处、财务处)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供销合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22.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自我革命建设的重要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巩固和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机关各处室、各区县供销社、各直属控股企事业单位)
2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以更高站位、更实责任、更强担当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机关各处室、各区县供销社、各直属控股企事业单位)
24.持续强化正风肃纪。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践行“一线工作法”,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控一般性支出,习惯过紧日子。在专项资金、选人用人、财务管理、企业改革、项目投资等重点领域,扎牢制度笼子,严格把控风险点,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和加强对社有企业“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机关各处室、各区县供销社、各直属控股企事业单位)
25.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具有合作经济组织特色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努力建设政治型、学习型、服务型、研究型、创新型联合社机关,努力打造爱供销、懂业务、会管理、勇创新的干部人才队伍。(组织人事处、合作指导处、各区县供销社、各直属控股企事业单位)
七、压实压紧安全稳定责任,为系统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26.统筹发展与安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和“三到位一处理”,紧盯风险隐患、开展排查整治,推进制度化、常态化、颗粒化管理,坚决守住安全稳定底线。(社有企业服务处、各区县供销社、各直属控股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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