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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表彰2023年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优胜单位的决定
来源:合作指导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2-06

各区、县(市)供销社:

2023年,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发挥自身优势,主动担当作为,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市供销社在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省会城市综合业绩考核中荣获“一等奖”,排名跃升至第三名,再次取得历史最好成绩。

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供销社系统勠力同心、砥砺奋进的结果。为激励各区县(市)供销社持续攻坚克难,在全系统营造锚定目标、守正创新、踔厉奋发的工作氛围,市供销社决定对2023年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优胜单位予以通报表彰:法库县供销社等5个单位被评为“一等奖”,康平县供销社等2个单位被评为“二等奖”,浑南区供销社被评为“三等奖”。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笃行不怠,奋勇争先,不断谱写供销合作事业新篇章。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推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也是市供销社系统的改革突破年。全系统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总社七届六次理事会议和省社七届二次理事会议工作安排,锚定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总目标”,围绕“发展现代化大农业”,实施“四项工程”,开展“一项行动”,主动融入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全面提升为农服务,全力投入乡村振兴,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努力为推动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沈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2月5日

  

  

  

  

附件

  

2023年沈阳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

优胜单位名单

  

一等奖(5名)

法库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于洪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新民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苏家屯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辽中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等奖(2名)

康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沈北新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三等奖(1名)

浑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