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沈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市供销社关于印发《沈阳市供销社2020年推进电商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理事会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1-04

为加快推进农村电商发展,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电商服务网络体系,促进电子商务与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根据《沈阳市2020年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沈农市发〔2020〕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及全市供销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企业主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股权合作”的原则,以电商村建设为抓手,以沈阳供销惠农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为承载主体,以沈阳新供销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为运营主体,以“沈阳市城乡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为依托平台,结合村级供销社建设,聚焦特色农业,打造品牌产品,开拓农产品市场,积极探索符合沈阳农村地域特点、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电子商务发展路径,通过互联网信息技术,对鲜活农产品购销、农产品加工流通、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等传统业态进行整合提升,构建以网络预订为主要承载方式,以销售本地农产品为重要内容,以区域内城乡居民、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为服务目标客户,以智慧物流配送网络为支撑的区域电商发展格局,打造全市农村电子商务一张网,实现线上带动线下、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二、发展目标

2020年,按照市场化运营机制,统筹安排并建成符合沈阳农村地域特点、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村级供销电商服务站不少于40个,其中法库县20个,沈北新区5个,其他涉农县(市)区15个,达到全市电商村建设标准。着力打造一批在沈阳乃至全省、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涉农供销电商服务站,以及物流配送体系完善、具有市场销售终端开发能力和带动能力的农村电商服务型企业,实现“农产品上行”、“农资等工业品下行”的双向流通渠道,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电商服务网络体系。

三、建设标准

电商村建设标准主要包括:成立1个公司、安排1个房间、落实3项配套、销售3种以上产品、实施6个统一、开展6项服务、配齐9种设备、培训10名人才、开设10个网店或帐号、交易10万元等关键指标。由沈阳新供销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或属地运营公司(占股51%以上)、村集体(参股不少于10%)、属地社会组织或自然人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成立电商村运营主体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电商村运营主体和服务公司签订销售分红协议,激励参股单位深度融合、合作共赢,可持续发展。

四、主要任务

(一)建设村供销电商服务站。成立村供销电商服务站,作为沈阳市城乡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线下服务网点,开展标准化软硬件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为本地农产品上行和农资(工业品)下行提供服务。软硬件建设主要包括:电脑、打印机、条码机、缩封机、台秤、办公桌椅柜、视频摄像头等。农产品上行服务主要包括:产品标准化包装、渠道对接、金融服务、网红宣传营销等助农服务。农资(工业品)下行服务主要包括:搭建农村生产生活综合服务体系、实现线下产品展示销售、代购代销、线上订单货物自提点及金融、保险等综合服务。

(二)建设沈阳市城乡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完善“沈阳市城乡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发平台微信小程序和APP程序,具备农产品上行(供销快线)和农资(工业品)下行(乡村供销社)功能。主要包括:产品上报、专家展示、涉农大数据、金融服务、培训服务、分类信息服务、案例展示、乡村旅游、社会化服务(土地托管、双增双减、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二手商品销售)、助农扶贫、第一书记专栏等综合服务平台。以区域电商为主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打造沈阳市农村电商一张网,辐射东北及全国市场。通过网络平台,促进城市社区和农产品供应商的供销对接;通过供应链资源整合,带动农产品批量预订式销售;通过信息交流,提高农村网商经营能力,吸引消费者集聚。

(三)建设农产品上行体系。依托“供销快线”平台,开展农产品上行体系运营。一是从品牌注册、包装设计、营销推广等方面,全方位助力品牌打造。二是通过农产品溯源、检测技术植入等,建立农产品安全可追溯体系。三是实行标准化生产,对每个村的产品、产业进行产品和项目定位,并对初级和深加工产品进行标准化资源整合。四是依托供销快线公司的供应链体系,开展京东、淘宝、十荟团等电子商务平台及抖音、快手等主流视频直播平台进行开店销售和直播带货;对接地利生鲜、新隆嘉、华润万家等大型商超;进行团餐、企业福利、消费合作社等全渠道营销。五是整合银行、担保公司等资源,研究推出惠农贷款等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助力农产品、农资生产流通。六是通过电商平台、直播等形式,开展营销培训,培养合格电商人才,推动农产品销售。

(四)建设农资(工业品)下行体系。依托“乡村供销社”平台,开展农资(工业品)下行体系运营。通过开展农资农具、生产资料、生活用品、远程医疗、便民缴费、就业培训、农技培训、电商培训、金融保险等综合服务,线上线下相结合满足农村各项需求,逐步扩展农业社会化功能,保障生产资料、农村生活用品等触手可得。

(五)建设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构建市有公共服务平台、县有运营中心、乡(镇)有服务站、村有服务点的四级网络体系,通过自建物流及协同物流,建立“农产品进城、农资(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支撑体系,为农产品电子商务提供仓储分拣、精细加工、包装分销、物流配送一站式服务方案。同时,围绕农村电商物流“最后一公里”难题,共同开发物流配送体系,整合物流配送资源,提高物流配送的规模效益,降低配送成本,为农村电商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线下物流支撑。

五、实施步骤

(一)试点建设,打造模板(5月20日前)。沈阳供销惠农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沈阳新供销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牵头负责,农产品现代流通处配合,从48个村供销电商服务站中选择试点,根据全市电商村建设标准和市供销社实施方案要求,组建县级或村级电商运营主体,全面完成试点建设,100%达到电商村建设验收标准,并形成推广模板。

(二)试点复制,全面推进(7月30日前)。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根据工作分工,了解掌握包保村的农户、当地产业、主要产品等情况。在此基础上,根据试点村电商服务站建设经验模式,按照全市电商村建设标准和市供销社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各自负责的电商村建设,达到验收标准。农产品现代流通处、沈阳供销惠农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沈阳新供销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要加强过程指导。

(三)自评督查,整改落实(7月30日至9月30日)。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依据建设标准开展自评。在此基础上,市供销社成立督导检查组,对电商村建设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困难问题,对没有按时完成和达不到标准的,采取定点督办等方式,集中攻关,强力推进,跟踪整改,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确保高标准、高质量、100%完成电商村建设任务。

(四)总结经验,全市推广(10月1日至12月30日)。农产品现代流通处牵头,沈阳供销惠农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沈阳新供销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全面总结电商村建设经验做法,并在全市其他村推开电商村建设工作,激励各地持续抓好农村电商建设,逐步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电商服务网络体系。

六、资金使用

根据各地区电商村建设实际,按照市场化运营机制,统筹安排电商村建设资金使用。严格执行政府财政资金使用有关规定,按照《沈阳市2020年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沈农市发〔2020〕47号)文件要求,设施设备全部从京东、阿里等国家级电商平台上采购国产品牌,满足正常工作即可。沈阳新供销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按股权投资形式,将资金注入到县级或村级运营主体公司,并制定资金使用细则和资金使用明细规定,主要用于电商村建设的设施设备投入、服务指导、业务培训等方面,实行统一规划、集中采购、专款专用,减少拨付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电商村建设是市供销社今年的重要工作,市供销社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和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工作组,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推动。同时专门组织成立沈阳供销惠农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和沈阳新供销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加快推进完善“沈阳市城乡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农产品现代流通处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按要求落实相关任务。各区、县(市)供销社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推进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积极工作,特别是要主动向当地各级党委、政府沟通汇报,达成工作共识,赢得工作支持,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完成电商村建设目标任务。

(二)强化人员保障。为保证电商村建设落到实处,市供销社制定形成了“沈阳供销电商村建设任务分工”,明确相关单位和部门职责、点位。各相关单位和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确定负责点位的具体责任人,建立严格的工作目标责任制,按照时限要求,进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包保负责、销号管理。并于每月10日、20日、30日将工作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社农产品现代流通处。

(三)强化经费保障。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电商村建设。市供销社理事会积极筹措配套资金,整合社会资源,支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电商服务站建设、分拣中心和冷链仓储建设、培育重点企业和打造农产品品牌、引进和培育电子商务人才等工作。各相关单位和部门也要各负其责、各尽其能,拉动社会资本,给予资金支持,确保任务完成。

附件:1.沈阳供销电商村建设任务分工;

      2.沈阳供销电商村建设考核验收评分标准;

      3.沈阳供销电商村建设服务团队工作分工;

      4.供销电商服务站业务流程图;

      5.物流体系运营流程图。



文件链接:关于《市供销社<关于印发沈阳市供销社2020年推进电...

文件链接:图解:关于《市供销社关于印发沈阳市供销社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