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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河区总工会组织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 联络复工企业开展调处劳动关系工作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沈河区劳动关系领域面临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近期,企业已进入陆续复工复产阶段,为引导企业与职工共担责任共渡难关,沈河区总工会组织集体协商指导员指导复工复产企业调处劳动关系,以保证疫情期间劳动关系平稳和谐。
一是成立了沈河区总工会劳动关系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沈河区总工会组织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联络复工企业开展调处劳动关系工作实施方案》;二是组建专业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由区级集体协商指导员和11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组成,覆盖全区11个街道;三是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根据疫情期间多数企业不愿意与外来人员直接接触的情况,采用电话联络、网络转发、视频解答、微信群聊等方式,保持与企业工会的联系,随时掌握企业动态;四是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区街两级工会疫情期间发布相关工作时长、加班薪资、停工工资、居家办公、劳动争议、集体协商等政策、法规、案例100余次,街道工会普遍为企业整理归纳了“防范新冠病毒常识”“疫情期间工作指南”等模板,受到了企业和职工的欢迎。
(撰稿人:王艳珠 审核人:张征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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